一次性防护口罩 医用口罩 KN95口罩

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(非灭菌)

【品 牌】新纶
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(非灭菌)
【执行标准】YY/T 0969-2013
【产品规格】平面耳挂式非无菌型,17.5cm×9.5cm (允差±5%)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津械注准20202140823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津食药监械生产许20201003号
【生产批号与日期】见包装喷码
【有效期】详见产品包装喷码

【包装和颜色】50只独立/盒,10只独立/盒;蓝、白、黑三色可选

 

性能指标 结构组成 适用范围 使用说明 注意事项和贮运条件

1、1.口罩上应配有鼻夹,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;

2、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.0cm;

3、口罩带应戴取方便;

4、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;

5、微生物指标:应符合表中规定的要求;

微信截图_20200506095953.png


工厂地址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轻二街721号新纶科技产业园

联系电话:022-6329 888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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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口罩体,鼻夹,口罩带组成。

本产品适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中,覆盖住使用者的口、鼻及下颌,阻隔口腔及鼻腔呼出和喷出污染物。

1、打开产品包装,将口罩褶皱朝下为外面,有鼻夹的一面朝上,将两端的耳带挂于双耳;
2、用双手食指,从鼻夹中部开始,向两侧一边移动,一边向下按压鼻夹使其与鼻梁贴合,然后按着鼻夹,将口罩下端拉至下颌处;
3、每次佩戴后,必须进行佩戴气密性检查,双手捂住口罩,呼气,若感觉有气体从鼻夹处漏出,按步骤3重新调整鼻夹,若感觉气体从口罩两侧漏出,进一步调整耳带位置。

注意事项 :

1、使用前如发现包装破裂,禁止使用;

2、禁止过期使用;

3、本产品不得二次使用;

4、本产品使用后按医疗垃圾处理用;

5、本产品为非灭菌产品;

 

贮存要求:

包装后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良好通风的室内,并远离污染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