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性防护口罩 医用口罩 KN95口罩

医用外科口罩(灭菌)

【品 牌】亲净

【产品名称】医用外科口罩 (灭菌)

【执行标准】YY 0469-2011

【产品规格】17.5cm×9.5cm
【许可证编号】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050号
【注册证编号】苏械注准20162641124
【产品技术要求】苏械注准20162641124

性能指标 结构组成 适用范围 使用说明 注意事项和贮运条件

1、医用外科口罩应无菌;

2、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ug/g;

3、口罩所用材料不应为易燃性;

4、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%; 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%;

5、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△P≤49 Pa/cm²;

6、按规定的方法试验,口罩内侧不应出现合成血液渗透;

7、口罩材料原发性刺激指数应不超过0.4;

8、口罩的细胞毒性应不大于2级;

9、口罩材料应无致敏反应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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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地址: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15号新纶科技产业园

联系电话:0512-6936 3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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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外科口罩由表层、中间层、底层、口罩耳带、口罩鼻夹组成。

表层采用材料为卫生级聚丙烯纺粘布、中间层采用材料为聚丙烯喷丝法制成的高效过滤熔喷布、底层采用的材料为卫生级聚丙烯纺粘布、口罩耳带采用材料为涤纶线和少量氨纶线针织而成、口罩鼻夹材料采用由可弯折可定型聚丙烯制成(符合GB/T12670-2008聚丙烯(PP)树脂的要求)。

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应无菌。


 

用于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。

 

1、打开产品包装,取出口罩,将有鼻夹一端向上,有包边一面朝外,轻拉耳带将口罩挂于双耳。

2、轻按鼻夹使其与鼻梁贴合,然后按住鼻夹,将口罩下端向下拉至下颌处,使折叠边完全展开。

3、整理口罩佩戴效果,使口罩能罩住使用者的鼻 、 口至下颌并保证口罩的密闭性。

 

注意事项 

1、对非织造布过敏者慎用;

2、在已知或怀疑污染区域使用后,请勿继续使用;

3、本产品仅限一次性使用,请勿二次灭菌重复使用;

4、已经环氧乙烷灭菌,使用前请检查包装完整性和有效期, 包装破损请勿使用;

5、灭菌有效期二年,请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;

6、使用前请阅读使用方法,确保正确佩戴;

7、使用后请按当地医疗废物或环保要求进行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;

8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范执行。

 

贮存要求

口罩应贮存在温度40℃以下,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毒、无害、无腐蚀性气体和干燥、通风良好的环境中。